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铜陵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实施细那么日期:2024-05-22 访问次数: 2101 来源:市物价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铜陵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实施细那么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关于铜陵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实施细那么市物价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一条 为标准我市物业效劳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开展,依据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
安徽省城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 本细那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合法资质的物业效劳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效劳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本细那么所称的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根据效劳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政府提倡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效劳企业,鼓舞、支持物业效劳行业逐步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效劳行业加快开展
第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效劳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效劳水平相适应的原那么,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根据本细那么的规定,在物业效劳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物业效劳收费包括综合效劳费、车辆停放效劳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和代收代办效劳费、特约效劳费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综合效劳费是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