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良好的信誉 可靠的质量 一流的效劳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试行方法〔鲁建发〔1998〕30 号〕〔摘要〕第六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方法
编号: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维修 :(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当质量责任的依据
为确保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宅售后效劳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开展,特制定本质量保证书
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 工程
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 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3 年 内保修
〔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1 年 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 1 年 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6 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 2 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