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合作企业法律制度(一)本章考情分析在近来 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 8 分,本章分值为 8
、和的案例分析题来自本章
本章考点不多,大部分考点需要考生精确理解,复习难度不大
针对的考试考生应纯熟掌握一般合作人和有限合作人的区别(约定与法定的关系),合适关注波及有限合作企业的案例分析题
近来 3 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单选题2 题 2 分2 题 2 分4 题 4 分多选题1 题 1
5 分3 题 4
5 分案例分析题1 题 10 分合计4 题 13
5 分2 题 2 分7 题 8
5 分教材的重要变化教材将“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合作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缩编为企业法律制度的一节,教材又将“合作企业法律制度”单设一章,并将其内容基本恢复到教材的范围
可怜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没了
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调整
本章基本构造框架第一单元 一般合作企业【考点 1】合作企业的类型(P117)1
合作企业分为一般合作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一般合作企业)和有限合作企业
一般合作企业的特征是“所有”:“所有的合作人”(不管其出资形式、不管其与否执行企业事务)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一般合作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1)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作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某一种合作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错导致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作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作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作企业的特征是“先找人再确定责任”:(1)有限合作企业由一般合作人和有限合作人构成;(2)一般合作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作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例外情形】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作人为一般合作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作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一般合作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作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作企业名义与他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