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为保证我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开、公平、择优、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1.县城高中 20 人(其中语文教师 5 人,数学教师 3 人,物理教师 1 人,英语教师 6 人,生物教师 4 人,体育教师 1 人)
2.县城小学 10 人(其中语文教师 4 人,数学教师 4 人,英语教师 2 人)
3.农村小学 24 人(其中语文教师 5 人,数学教师 5 人,英语教师 3 人,音乐教师 3 人,体育教师 3 人,美术教师 3 人,计算机教师 2 人)
4.农村小学特岗教师 24 人(其中语文教师 10 人,数学教师 10 人,英语教师 4 人)
5.县城幼稚园教师 15 人
6.农村幼稚园教师 15 人
二、面试对象 报考吉安县教师岗位,参与全省公开招聘教师(含特岗教师)考试笔试并获得面试资格(中小学、幼稚园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在 5 人及如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 1:3;招聘人数在 6 人到 10 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 1:2
5;招聘人数在 11 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 1:2
特岗教师按岗位招聘计划 1:1
2 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详细名单见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高考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再经县人保局和教育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与我县组织的面试
三、资格复审 所有入闱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7 月 9 日至 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30——6:00
资格复审地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3 张
(3)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若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则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