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协议书甲 方 ( 培 训 基地):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人: 地址: 郑州市东风路 6 号邮编: 450002联 络 电 话 : 60905533乙 方 ( 培 训 对象):通 讯 地 址 :邮编:联 络 电 话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规定,为加强与规范住院医师培养,经协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在甲方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的有关事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7 部委《有关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56 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措施(试行)的告知》(国卫科教发〔〕49 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有关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措施(试行)〉等文献的告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5 号),以及省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等 7 部门《有关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行意见》(豫卫科教〔〕12 号)、《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和管理。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到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简介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安排、考核等有关规定和规定。 (二)甲方按照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将乙方纳入所在培训基地统一管理,规范培训、严格考核,使其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规定。 (三)甲方应有详细分管或负责的部门,负责对乙方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及时做好学员动态反馈。(四)乙方若严重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其培训,同步报省中医管理局立案。(五)乙方完毕规定项目培训,甲方负责组织其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应配套的政策与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培训内容、实行措施及协议内容做出对应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毕培训和工作任务。(二)乙方除因不可抗力等合法事由以外,不得中途私自退出或终止培训。因不可抗力等合法事由需终止培训的(读研、或不能完毕正常工作和培训任务,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因健康问题不适合继续培训等),须提前一种月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由甲方报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