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一、员工健康检查办法(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 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 X(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二、员工医疗补贴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1•收据金额在 5000 元以内由经理审核、批准
收据金额在 5000 元至 20000 元的由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 20000 元以上,由主管审核,经理批准
第三条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 60%第四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五条员工子女、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六条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三、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一)本公司显加强员工福利,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得适用本办法
(三)员工及其家属自员工离职日及留职停薪日起即丧失此补助权益
(四)凡本公司员工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患伤病住医院接受门诊时,由福利委员会补助其医药费 50%
每户补助金额按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直系一等血亲人数每人每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