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烹饪技能竞赛方案一、竞赛时间:3 月 4 日,8:00 报到,8:30 开始比赛
二、竞赛地点: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越湖路国际教育园南区)三、竞赛方式:本次竞赛参照“江苏省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实行方案(草案)”,设果蔬雕刻、中餐热菜制作、中餐面点制作、中餐冷菜拼摆四个竞赛项目
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兼项,并限定报两个参赛项目,竞赛项目任选
竞赛分为学生中职组个人竞赛、学生高职组个人竞赛和教师组个人竞赛三个竞赛类别
其中教师组个人竞赛原则参照学生高职组个人竞赛原则执行
四、参赛人员及报名措施:1
学生中职组:每个参赛学校限报 6 人,参赛对象为中职/中技在校生、五年制高职 1-3 年级在校生,每个项目限定为 3 人参与,以便于团体总分计算
学生高职组:每参赛学校限报 6 人,参赛对象为一般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在校生
教师组:每参赛学校限报 3 人,参赛对象为中职/中技在校在编教师(含一般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在校在编教师)
由学校统一报名,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表(另发)
报名截止时间为 2 月 23 日
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五、奖项设置:按果蔬雕刻、中餐热菜制作、中餐面点制作、中餐冷菜拼摆四个竞赛项目设个人奖项,设指导教师(须在校在编教师)奖项,另按学校组队参赛设学生中职组团体奖项
个人奖项比例以每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总人数旳比例计算,分别是一等奖为 10%,二等奖为 20%,三等奖为 30%,优秀奖为若干名;指导教师奖为若干名,但每位学生参赛选手每个参赛项目只能填报一位指导教师(在填报名表“指导教师”一栏时应注意);学生中职组团体奖项以各学校学生中职组所有参赛选手旳总成绩排列名次
六、竞赛内容与评分原则: (一)果蔬雕雕刻竞赛:为自选项目
原料规定为果蔬,造型、手法自定
规定:主题鲜明、构思巧妙、造型优美、原料新鲜、技法娴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