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分类名称行政许可公布机关 国务院效力状况 有效公布日期2024-06-29施行日期 2024-07-01失效日期 --〔2024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2 号发布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全文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工程进行了全面清理
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工程,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标准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存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工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存并设定行政许可,共 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
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 ─────────────────── ────────────────┐┬┬│序号│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机 关 │── ───────────────────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工程审批 │国家开展改革委 │── ─────────────────── ────────────────├┼┼┤│ 2 │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国家开展改革委 ││ │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 │ │── ─────────────────── ────────────────├┼┼┤│ 3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工程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