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 4 月 27 日书记在全市平安度汛暨平安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整改落实市地质灾难督查存在的问题,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增添地灾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市地质灾难防治专项督查组对我区的地质灾难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发觉存在预案编制分工不明确、内业档案资料不完善、值班支配不法律法律规范,值班交接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姚桥新区管委会,区国土分局、水务等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熟悉汛期地质灾难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切实增添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深刻了解地质灾难的冗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懈怠心情和麻痹思想
要根据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难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详细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坚持“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严格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地质灾难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详细单位、监测员和责任人
进一步完善业内档案,制定科学的防灾预案、落实相应的防灾预警措施、完善定期巡查排查制度
同时,要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增加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难防治工作 〔一〕仔细开展防灾措施落实状况“回头看”
在前期支配部署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姚桥新区以及区国土等区级相关部门要马上组织开展“回头看”,看防灾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区国土、水务、交通、住建、文旅等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道路交通、旅游景区等再次进行隐患排查,落实防治责任人,加大对施工企业防灾减灾工作落实状况的督促和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加强部门协同,齐抓共管联合防灾
区国土、交通、水务、安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难防治工作
在做到各司其责,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