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层法律法律规范化建设计划方案三篇 基层法律法律规范化建设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法律法律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法律法律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法律法律规范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法律法律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加权、表达权、监督权。到 2024 年,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法律法律规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大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法律法律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比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 26 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4 年 5 月底前,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确定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 2024 年 7 月底前,26 个试点领域牵头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要对比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 26 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本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报区政府。同时,要督促指导各镇街法律法律规范高效开展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