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管理制度一、除急诊手术外,术者应根据手术安排,联系器械公司将手术器械于术前一日送至消毒供应中心(CSSD)去污区。二、CSSD 和器械公司双方共同清点核对器械相关信息无误后,共同在“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上签字。核对信息包括:手术名称;手术患者名称;床号;器械的品牌;名称;数量;植入物的种类、规格、数量。三、清洗和消毒1. 器械公司应提供详细的清洗消毒流程和注意事项。2. CSSD 专职人员应对所有外来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和消毒。3. 清洗和消毒流程应严格遵循卫生部 CSSD 相关法律法律规范要求:应分类清洗和消毒;可拆卸的器械必须拆卸;裸露的植人物必须装于专用清洗筐(架)内;耐水洗的器械可采纳机械清洗;不耐水洗的动力工具可采纳手工清洗;器械盒应清洗和消毒。四、检查和包装1. 根据“外来医疗器械及植人物清点签收单”整理器械。2. 检查清洗效果和器械功能。3. 根据器械的材质和灭菌方式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4. 灭菌包的体积和质量应严格遵循卫生部 CSSD 相关法律法律规范要求。5. 在灭菌包内最难灭菌处放置包内化学指示卡,硬质容器应将包内化学指示卡放于两对角。包外粘贴化学指示胶带。6.包装标识应注明使用该器械的手术患者床号、手术名称、器械品牌及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标识应有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