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奖惩制度的意义:使会员产生自我表现意识、竞争意识及主人翁意识。这有利于会员的自我进展;有利于活跃协会的学术气氛,促进协会进展;有利于协会对学校乃至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一) 积分管理制度。协会内部对全体会员实行奖惩制度,论功行赏,即表现优秀者即可获得相应奖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汇总人力资源部门内奖惩分,协会秘书部负责协会整体积分统计工作,定期公示,并授予会员相应等级职称。每学期开始,提升相应等级的会员担任相应的职务。 每个会员基础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奖励办法 :(1)按时参加委员会或部门干事会议,每次加 10 分;(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 5-10 分;(3)代表社团参加校级竞赛者加 10 分,获奖者加 5-15 分;(4)代表学校参加校外竞赛者加 15 分,获奖者加 10-20 分(若前面已加分,取消);(5)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每次加 5 分,表现优秀者视情况加 10-20 分;(6)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 5 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 10-15 分;(8)每学期部门负责人对所辖会员在协会内部交往、协会宣传上的表现加 0-20 分,如接触协会会员的程度、为协会招收会员的数目(每人 5 分)等。处分办法(1)协会会员大会或部门级、部长级例会缺席一次减 15 分,迟到、早退一次减 10 分,请假一次减 5 分;(2)未能完成协会交待的任务,视情节减 10-15 分;(3)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者每次减 10 分,无故拒绝参加社团所要求参加的活动者每次减 15 分;(4)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每次减 20 分,影响到会议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减 10 分;(5)损害社团名誉者减 20 分。 (二)协会日常管理奖惩制度1、会员管理奖励部分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会员,上级要及时有效地奖励,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及奖品。在协会主办的活动中,积极献计献策并参加其中取得显着成效的会员,除上述奖励形式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替本协会联系业务的会员,给予业务额 10%-20%奖金提成。惩处部分违反协会相关规定的会员,上级酌情给予帮助、口头批判、通报批判、劝其退会或除名。(1)每学期召开两次会员大会无故不到者,予以除名处分;(2)凡是无故不参加活动2-3次者,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报批判,假如有三次未参加者,予以除名处分;(3)凡在活动期间不遵守纪律者,当场口头(通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