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技术临床操作规一、中药制剂操作规1、汤剂〔1〕制备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 3-5 厘米——浸泡〔20-30 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2〕考前须知:① 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
② 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
2、煎膏剂〔1〕制备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2-3 次合并滤液〕——浓液〔不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2〕考前须知:① 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
② 所参加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
③ 如需参加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参加,搅拌混匀
3、散剂〔1〕制备
配料〔复核〕——枯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2〕考前须知:① 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 6 号筛,煮散应通过 2 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 7 号筛
② 散剂应枯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法,混合均匀并过筛
③ 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
④ 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封贮藏
4、丸剂水丸〔1〕制备配料——复核——枯燥——粉碎——起模——盖面——枯燥——过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2〕考前须知:① 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 6 号或 5 号筛
② 枯燥温度一般不能超过 80°C,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 60°C 以下进展枯燥
蜜丸〔1〕制备备料——枯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2〕考前须知:① 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
② 除另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参加药粉中混匀,对含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