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职责1、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第四条定义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2、安全隔绝2
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3
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
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
4、应采取通风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