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学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标准小学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标准 为落实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安排,使学生在整体素养进展的基础上,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使尽可能多的学生有展示自我的机会,我校以《学生进展性评价方案》为指导,开展“一星章”评选活动。在评价方法上,提倡形成个性评价,注重通过评价活动过程本身对学生进行教育,使整个评价过程能督促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找出自身优点,树立自信意识,力求最优进展。 一、适用对象 1-4 年级学生 二、操作程序 每年六一前后评比,由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委评议,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审核。 三、具体操作办法 1、每位学生进行自我评定,在认为达标的条款后打"☆",基本达标打"√",不达标的打"×"。再由小组对该生的自评结果进行评议,并分别打上"☆"、"√"、"×",写出评议结果。 2、班委根据小组评议结果进行评议,写出评议结果。 3、班委评议产生的星级学生,报班主任审核,各班主任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各班在教室列表公布。 4、星级学生的评比一般放在每年六一前后进行。每班评比星级学生人数原则上按班级学生的 10%评定。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星级学生评比结果,与操行评定、扶贫助学、困难补助、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入队、择优推举等相挂钩。 6、班委评议中,班委成员要公正严明,客观准确,不徇私情,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7、对有特别突出表现,为学校争得荣誉受到社会赞誉的,经学校批准可破格评为星级学生。对被值周老师或其他老师发现违纪的,经政教处批准,取消星级资格。 8、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除根据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格外,均免去星级学生称号。 ①考试舞弊者;② 有偷窃或赌博行为者;③ 旷课一天以上者;④吸烟酗酒者;⑤ 严重损坏公物者;⑥ 有打架斗殴或敲诈行为者;⑦ 在校内外造成较坏影响的不文明言行者;⑧ 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者。 四、星级学生评比条件 (一)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怀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在《小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中,思想品德成绩为“优”。精品文档---下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