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管理制度xx 县 xx 煤矿有限责任企业放炮管理制度一、火工用品一般管理规定(一)、计划管理 1.各火工用品使用单位,根据计划部下达的《矿建作业计划》中的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制定火工用品需求计划,经分管副矿长审批后于每月 10 日前报送供应科。 2.计划中要注明火药用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要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区队提交的火工用品申请计划,经供应科汇总后报送公安部门审批。 (二)、领用管理 1.经公安部门批复的火工用品计划,由供应科根据实际需求量结合库存状况,及时组织进货。严禁非正规渠道的火工用品进入生产、施工过程。 2.若发现公安部门批复的火工用品数量、品种、质量满足不了生产建设规定,供应科应及时向煤矿分管领导汇报,妥善安排处理,保证火工用品供应。 3.供应科负责与火工用品供应单位联络,按照有关火工用品运送管理规定,将火工用品安全、及时的运到煤矿火药库寄存。 4.煤矿内部各区队持企业分管副总工程师、供应科签批的领料单到火药库领取火工品,火药库保管人员见单发放。特殊状况,因生产急需,经调度室告知后,可直接发放,但领用区队次日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5.各区队要周密考虑每天的火工用品消耗量,运用大班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按照每班早、中、夜的实际需求办理领料手续,及时安排人员到火药库领取。 6.领用和保管人员要当场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办好交接,减少失效火工品流入生产。 7.火工用品领用、运送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获得上岗合格证,且责任心强,可以严格执行上级关有规定及操作规程。 8.从地面火工用品库到井口的火工用品运送,由供应科组织装运保卫科负责押运。装有火工品的专用车辆抵达井口时,保卫科、供应科要与运搬工区值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贯彻好下井时间,由运搬工区运送到井下施工点,并与火工用品仓库当班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9.火工用品入井要避开职工上下井时间,由专职人员、用专用运送工具运到井下使用。严禁托人代管、代运。运送过程中炸药、雷管分开运送。井下使用牵引机车托运火工用品车辆时,车头与火药车之间要用空车皮隔开。人工推拉火工品车辆时要轻推轻运。 10.严禁工作面隔班次寄存火工用品,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寄存地点要选择顶板支护完好,与电器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且避开人员集中的区域。 (三)、仓库管理 1.火工用品仓库应满足生产、建设及应急时期的储存量规定,位置选择要符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