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1 基本规定1
1 履带式起重机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有效期内的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 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1
3 履带式起重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其工作
4 经过理论培训的实习司机不得单独操作履带起重机,必须在正式司机的监护下进行一般性的操作
5 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的司机,必须重新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1
6 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7 检查油料或用油料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工作完毕,要及时按照环保要求处理,不得随意乱扔造成环境污染
8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9 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0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1 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12 履带式起重机长途转移工作场地时,应采用平板车拖运;短途转移(1km 以内)时,臂杆应降到 20-30°,并将吊钩收起.1
13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 启动2
1 启动前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
2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规定启动内燃机
3 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进行空载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