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应急管理局 2024 年监督检查计划应急管理局 2024 年监督检查计划 为法律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区应急管理部门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年零事故目标。 二、主要任务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执法监察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深化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落实, 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法律法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秩序稳定。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局机关在编人员 27 人,其中监督检查执法人员 22 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 天(双休日 104 天,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 11天) 总法定工作日=25022=5500 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2)实施行政许可;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8)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9)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工作任务。 其他执法工作日结合全局实际工作和执法人员实际情况,合计3058 天。 3、非执法工作日 (1)机关值班;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3)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