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深化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保障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人生安全,努力提高职工的自身素养,维护企业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本着对公司、对职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每天掌握施工场地安全生产情况,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四全”动态管理,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应坚持不断学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并组织带动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一起学习,共同提高。如施工场地出现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责任大小按全年工资总额 3%~8%进行处罚。 第三条 施工作业班组班组长(或作业承包人)则为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人及本班组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职工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必须时刻约束控制班组职工不安全行为,消除或减少主观上的不安全隐患。如因作业班组自身原因或职工违章造成安全事故,作业班组长(或作业班组承包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如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则承担 30%~50%经济损失。 第四条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分公司或工程直接责任人指派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代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规定。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要求。负责全面检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督促班组作业人员按规定安全施工。班组全体职工及班组长必须无条件接受安全员监督及管理,作业班组长应协助安全员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对职工及班组长的违章行为有直接的处罚权及月工资签发权。在安全管理上只有服从没有客观的其它理由。如安全员对班组职工的违章行为不进行纠正、不进行处罚、对安全隐患不提出进行整改都将视为安全员失职行为。按全年表现扣年总奖金,如出现安全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工资总额 3%~5%进行处罚,安全员有直接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责任。 第五条 现场幢号长施工员作为班组作业施工指挥员,应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应针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安全交底,重要部位要做书面交底。对职工及班组长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有处罚权,在施工中有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