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本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县乡村“8·29”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全市、全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整治全镇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全面消除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七类:1、村(社区)各类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养老机构、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房屋;2、大型集会、集市、庙会、庆典、竞赛、展销、娱乐、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的建筑房屋、场地搭建物;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4、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居住房屋,经营性房屋及厂房;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6、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自建房,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松软地基上的自建房;7、各类园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二、排查整治时间 2024 年 8 月 31 日-12 月 31 日。三、排查整治目标根据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 4 个月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集中解决“违建、危建”问题,消除房屋建筑各类安全隐患。(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排查整治实行各村(社区)自查、各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村(社区)自查和各片排查同步进行,互促共进。(一)各村(社区)自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