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档案,是建设工程交易全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严格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更好的提供档案查询效劳,为建设工程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和咨询效劳制造条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设立专用档案室,存放招标投标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接收招标投标档案。二、招标投标档案应统一整理编号、装订入卷,分类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三、做好平安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进入档案室,与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于档案室。四、工程工程在开标结束后,经办人根据招投标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整理齐全后,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存放于档案室统一保管。五、招标投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投标档案材料目录;2、招标情况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1〕3、招标工程的前期资料,包括企业章程〔邀请招标〕、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案批文、投资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以及工作联系单等;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代理协议〕;5、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备案表;6、投标报名表和汇总登记表;7、招标文件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8、工程量清单;9、预算控制价或投标限价;10、中标人标书,包括技术标、商务标等;11、中标通知书;12、招标工程合同副本;13、需要存档的其他资料。六、定期、按时移交档案资料。凡列入招投标台帐的工程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投标档案移交至档案室移交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移交上季度的招标投标档案,逾期未交档案的,由经办人承当相关责任。未列入招投标台帐的档案资料,档案室不予接收。七、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对比档案目录逐一核实,并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保持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档案室暂不接收,由经办人负责保存至资料齐全后再移交归档。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八、招标投标档案应该真实准确、图形清楚、字迹工整,书写时必须统一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易褪色的材料书写。九、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领导审批、登记手续,填写“招投标档案查阅审批单〔附件〞2〕。查、借阅档案人员要注意保护档案,妥善使用,确保完整无损,不准私自转借、复印、抄录、圈注、涂改、拆卷、抽页、销毁,并做好平安保密工作,阅后立即归档。十、工程处、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