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提质增效的建议和措施 提质增效的建议和措施 一、影响办案质效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人员配置分散、稽查力量明显薄弱 从目前的基层人员配置来看,大点的县(市、区)稽查局最多能配置到十个人左右,小点的县(市、区)稽查局很多配置都不到六个人,再加上四环节分离和两人以上办案的要求,每个稽查局一般只能有一到三个检查组,多人身兼审理和检查双重职责,明显无法办理太多稽查案件,直接制约着办案质效的提高。 (二)案源分析指向不清、各税统查耗时费劲 目前的案源分析主要是利用征管系统内数据进行分析排查,对第三方信息的运用分析还处于探究起步阶段,严重制约了选案质量的提高。相当大的案源都无法达到在选案环节就能预判被查对象主要涉税违法问题的要求,这就决定了案件的突破方向只能由稽查人员在全面初查后才能确定,影响了办案质效的提高。同时金三系统中选案环节的任务项目书和检查环节的检查预案也就没有针对性可言,流于形式了。 (三)程序复杂,流程繁复 现在我们实行的是每个案件必须各税统查,而且出具的稽查报告也是结算式报告,所有税种无论有无问题都要写清,并要有相应证据证明。这就意味着,不管被查对象各税费是否存在重大问题,稽查人员都必须对各税费进行全面稽查和取证,浪费了较多的稽查力量,也增加了审理人员的工作量。并且,案卷资料越多,出纰漏的概率就越大,增加了工作风险。 稽查工作中,查询纳税人银行账户往往是查清案情或取得重大突破必不可少的一个手段,而实际工作流程中,查询银行账户需要报本局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长、局长、市局法规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市局主管局长、局长层层审批,跑流程过程中,不可避开的会碰到哪位领导开会、出差、休假等情况,一趟下来,没四五个工作日不可能完成,还奢谈什么办案效率呢?于是有时检查人员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只好绕开查询银行账户这个环节了,而这又很可能造成了办案质量下降。 (四)公安税侦支持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们与公安税侦的联系虽然有合作机制,公安可以接收我们已经查实偷逃税事实、确定触犯刑法的税案;我们在查处重大偷漏税案时,预判到可能会有阻力时,也可请求公安派人协同作战,但我们觉得在日常检查中,与公安税侦仍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二、如何提质增效的几点建议 (一)整合资源、集约稽查 据了解,目前,很多地方的地税稽查已经实行了省级层面的一级稽查,也有部分地市实行了市一级的一级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