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八中学章程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不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校全称为北海市第八中学,英文译名:BeihaiNO
8MiddleSchool;创办于1997年,是广西北海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初级中学
第二条学校地址位于广西北海市广东南路76号,邮政编码为536000;官方网址为;注册域名为
第三条学校秉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基、为教师的职业幸福搭建平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的办学宗旨;坚持“依法治校、制度护校、民主理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形象美校”的办学理念;追求“抓常规,创特色,努力打造精品学校”的办学目标;探索“以美育人”的办学特色,努力培养有责任感的现代公民,弘扬“敢于负责、勇于进取、善于合作、乐于奉献”的八中精神
第四条校训:诚信、严谨、求真、创新校风:团结、进取、朴实、奉献教风:敬业、爱生、博学、善教学风:文明、勤奋、健美、向上第五条本校由北海市教育局举办,经北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三年制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由北海市教育局主管,学校校长、副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北海市教育局任免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涉及学生权益的重大事项,须听取学生、家长、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