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购买方) 乙方:(服务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xx〕67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政府向体育场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xx〕206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购买服务内容 南江县体育局向县体育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体育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向社会免收费开放;体育馆免费、低收费举办或承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讲座、展览、培训、国民体质测试等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育馆实施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经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低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正常收费的 50%。)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一)服务项目 1.合理规划馆内现有活动面积,转换使用两个篮球场地,扩展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场馆活动功能,在馆内其余区域设有 8 张乒乓球台,常年可开展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健身、竞赛活动,具备承办相应赛事能力。在场地闲暇时段,可开展太极拳、广播操、健身舞蹈、排球(气排球)、室内健身等多项综合训练展示活动。 2.体育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应免费、低收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应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3.体育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 7 天(特别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4.体育馆每年应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 4 次。 (2).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 4 次。 (3).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 1000 人次。 (4).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 3000 人次。 (二)服务要求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体育馆每年应将场馆名称、地址、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内容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体育馆建立开放服务公示制度。要在显著位臵向公众公示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经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等。 3.体育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法律法律规范,包括管理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规定、运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权利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