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课程合格评估方案课程建设是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抓好本科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我校本科课程的教学情况,进一步加强本科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开展课程评估的目的是通过对课程建设水平、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掌握课程建设工作的现状、优势和不足,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评估的原则(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二)条件、过程、效果评价相结合;(三)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评估范围已讲授两轮的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四、实施(一)自评各教研室组织自评
教研室应组织主讲教师认真学习课程评估方案,充分了解课程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准确掌握评估标准,熟悉评估的内容和方法,严格按评估要求进行自评
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课程自评报告》
(二)系(院、部)评估各系(院、部)在教研室自评基础上,组织课程评估专家组进行评估,专家组由5人组成(其中本部门专家不得多于3人),设组长1人(由本部门专家担任)、副组长1人(由本部门外专家担任),秘书1人
专家组在审核《课程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查阅资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课程建设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专家组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三)学校抽检为确保评估质量,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系(院、部)评估结果进行抽检
五、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评估结论标准:总分值≥60,结论为合格;总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