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合 规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第 一条 为 加 强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股份 公 司 ”)投 标 合 规 管 理 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 规 定及《合 规 管 理 工作总则 》的要求,结合 股 份 公 司 及所属各级单位( 以 下 统称 “各单位”)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 第 二条 本细 则 适用于各单位及其员工在境内外开展的一切经营投 标 活动。 第 三条 本细 则 相关定义如下 : ( 一) 国 际组织包括但不限 于联合 国 、国 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经济合 作与发展组织( OECD)、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 MDB)和世界贸易组织( WTO)等。 ( 二) 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国 家、地方政府、国 有 资源类公 司 、国 有 开发类公 司 等。 2 ( 三 ) 公 务 人 员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其 他 单 位 下 列 人 员 : 1. 政 府 的 官 员 、雇员 、代表以及代表政 府 或者经公 共权力授权行事的 人 士; 3 2. 国 际 组 织 的 官 员 、雇员 和代表; 3. 行使公共权力的 政治组 织 的 官 员 、雇员 、代表或皇室成员 ; 4. 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 公共企业的 官 员 。 第 四 条 投标合规管理应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 原则。第 五 条 各单位投标业务部门及其员 工应当在投标流 程中贯彻投标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其投标流程合规。 第 六 条 所有参与投标的 人员 都应严格遵守各单位的 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投标有关的 保密信息。 第 七 条 各单位的 合规主管部门全程指导、监督并检查投标活动中与合规相关的 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 组 织 起草、修订投标合规管理计划、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 负责合规资格审查的 风险评估及有关投标项目合规风险的 批准、备案或上报,对投标业务部门的 投标合规4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和 评 价 ; ( 三) 复核投标活动涉及的工 作 人员是否与招标人或其他竞标方存在利益冲突; ( 四) 对投标活动中涉嫌违反合规要求的行 为进 行 调 5 查 , 必 要 时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处 理 ; ( 五 ) 定 期 审 查 项 目 投 标 文 件 档 案 , 确 保 合 规 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