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抚顺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 出让金租金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土地级别范围说明及宗地土地级别的确认 1、土地级别范围说明是对土地级别图划定的土地级别四至的简要说明,在确定宗地的土地级别时以土地级别图为准,同一宗地不能跨 2 个或 2 个以上级别,如果土地级别图界限不明显的(通常为末二级)依土地级别范围说明为依据。 2、商业用地以道路为界限的(不含高架桥、铁路与公路相邻以及道路两侧通达不畅的),低级别一侧临路第一宗地归入高级别。 二、关于商业、住宅、工业三类以外其他用途土地级别、地价标准的适用 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要求,此次土地定级采用分类定级,即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途定级。其他类型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相关用途使用级别及地价标准参见附表。 用 途 适用级别 基准地价、出让金修正幅度 商服用地(05) 商业 见附件10 工矿仓储用地(06) 工业 不修正 住宅用地(07) 住宅 不修正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住宅 见附件10 工业 见附件10 特殊 用地 (09) 军事设施用地(091) 根据具体用途确定使用住宅或工业用地地价水平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使领馆用地(092) 住宅 不修正 监狱场所用地(093) 工业 不修正 宗教用地(094) 住宅 不修正 殡葬用地(095) 住宅 不修正 交通运 输 用地(10) 工业 不修正 水域 及水利设施用地(11) 工业 不修正 三、关于基准地价内 涵 及设定条 件 - 2 - 基准地价是指在某一时点上,城镇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在设定容积率水平下和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下的各种用途(商业、住宅、工业)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1、基准日设定: 基准地价的基准日为2009 年1 月1 日。 2、土地使用年期设定: 基准地价的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出让使用权的法定最高年限,即商业用地为40 年,住宅用地为70 年,工业用地为50 年。 3、土地开发程度设定: 根据抚顺市实际土地利用状况和城市规划对各类用地要求及不同的土地开发状况,设定土地开发程度标准为: 商业用地设定为“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排水、通暖,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住宅用地设定为“七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排水、通暖、通煤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工业用地设定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