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对招标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招标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确保投资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招标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招标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仪器设备与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图书、教材采购招标及其它项目招标。 第三条 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原则,方便管理与结算原则和维护学校、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章 招标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标管理工作。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后勤处、图书馆、教材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一)招标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人员组成,其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办公室。 (二)招标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财务、审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1、基建工程招标工作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基建处; 2、维修工程招标、仪器设备与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后勤处; 3、图书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图书馆; 4、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其办公室设在教材服务中心。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小组组长,分别承办相应的监督和招标工作事宜。招标工作实行项目管理,由相应招标工作小组组成项目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招标管理办法;组建招标监督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审定学校财务年度预算批准的立项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审定招标工作小组制定的招标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并监督招标监督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工作。 招标监督小组职责:建立健全招标工作监督约束机制和制度;监督检查招标工作小组制定、修订的招标工作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招标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等情况;受理招标工作中的举报和投诉,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完成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招标工作小组职责:制定、修订招标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审核项目组制定的招标实施方案和起草的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及合同谈判、签订等工作;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组织、协调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 招标范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