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企业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1 为保证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之间的权与责、制衡与利益共享机制; 2 平衡公司经营风险和利益关系;保障资本(或资产)的保值和合理增值;并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3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不断提高、完善银星集团企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银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控股公司(简称公司)
第三条 考核对象 1 本制度主要以绩效为导向,以控股公司管理层为主要考核对象
2 本制度考核主体相关定义: 2
1 公司管理层定义: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2 公司管理骨干定义:部门经理层、技术(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 职责 1 各公司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目标;根据集团对公司经营者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2 考核部门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的态度按时完成考核内容
3 集团董事会每年与各公司总经理签订《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
4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编写《绩效考核制度》,每月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对各公司进行简要评估,年初根据考核结果编写《公司绩效考核报告》
5 集团监审部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对公司经营结果进行审计,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6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主管财务副总裁、总裁对绩效考核内容、报告进行确认、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 考核原则 以经营业绩为主
经营业绩主要由财务定量分析指标组成
第二章 考核工作实施程序 第六条 绩效考核指标确定 定量考核指标: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各公司的发展阶段,按年度选定定量考核若干指标项目,经相关部门和集团总裁审批后确定
定量考核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经营效益的若干财务指标
第七条 年度《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制订 1 各公司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