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楷体、三号、加黑、居中)1、课程代码:LA102(楷体、小四、1
5倍行间距)2、课程名称:宪法学/constitutionallaw3、学时/学分:72/44、先修课程:法理学5、面向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7、教材、教学参考书:《宪法学》,肖蔚云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宪法学》,童之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楷体、三号、加黑、居中)必修课
把握中国宪制的基本原理和民主宪政的发展脉络,确立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观念;了解中国社会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原则;熟悉国家机构体系和它的组织、活动原则;维护宪法、发展宪法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掌握以下内容:一、立宪和行宪的历史
20世纪初以来立宪和行宪的历史,其中的重点是我国1949年以来的宪法发展脉络
二、国家性质
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集中表现
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和特点相适应、相协调
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直接反映国家性质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要求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地位
公民行使基本权利(如选举权)与其他宪法制度的关系
公民基本权利条款的落实,成就和问题;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诉讼
四、人民代表的选举
我国人民代表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程序,选举制度的现状,选举制度改革和选举法修改
五、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权力的模向配置模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形成、内容、现状和完善方向
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的原则,表现出的主要问题
六、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形式
对章一制、联邦制的评价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特点
民族区域自治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中央与地方关系三模式
香港政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