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南铁路局文件济铁土房发〔2024〕117 号关 于 重 新 印 发
济 南 铁 路 局铁 路 用 地 管 理 方 法
的 通 知局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将修订后的
济南铁路局铁路用地管理方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1—济 南 铁 路 局 铁 路 用 地 管 理 方 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用地管理,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和建设开展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30 号〕、
铁路用地管理方法
〔[1992] 国土[ 建] 字第144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铁路用地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根本〞国策,实行铁路用地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集中统一、分层负责,严格制度、标准程序的指导方针,在〞统一管理的原那么下依法保护和管理铁路用地
—2—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铁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铁路用地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和保护铁路用地的责任与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铁路用地,是指济南铁路局管辖内依法以接收、留用、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的土地
铁路临时用地,是指根据铁路建设或抢险需要,短期内〔一般不超过三年〕使用的施工用地,材料、机械堆场用地,简易道路和便线用地,取弃土及其他暂需使用的土地
第四条 铁路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依法登记的铁路用地受国家法律保护,路局享有使用权;未经路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第五条 路局依法行使全局—3—范围内铁路用地的规划、利用和管理权
路局管内铁路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规划、铁路建设征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