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费者管理和虚所有权更名操作简介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凡申请变更交易权属系统内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可通过“消费者管理〞、“虚所有权更名〞和“变更登记〞模块申请变更,并至各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审核变更后的信息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假如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发生变更或出现录入错误的情况,须通过交易权属系统办理变更的相关手续
变更的方法为:1、无权利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消费者管理〞模块进行变更2、虚权利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所有权更名〞模块进行变更3、实权利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变更登记〞模块进行变更说明:在交易权属系统中填写业务信息时,可新增单位和个人的信息或通过“选单位〞或“选个人〞的功能直接引用系统中已有单位和个人
二、变更的流程分为两种流程:〔一〕关键属性的变更〔包括权利人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需由单位申请人网上申请后,持以下材料至办理预售登记或权属登记的管理部门申请变更:1、变更网上信息的申请〔注明变更前信息和变更后信息,原件〕2、正确的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二〕非关键属性的变更〔包括国籍、性别、出生日期、权利人性质等〕,直接修改后,点击“保存〞,即变更完成
精品文档,word 文档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说明:非关键属性的变更也可在再次被其它业务引用时在“详细〞界面进行修改
三、交易权属系统中单位和个人的管理方式简介在交易权属系统中,从单位和个人所具有的权利角度划分,可以分为有权利和无权利两种
其中有权利又分为虚权利和实权利两种
实权利:是指已通过权属系统办理了权属登记业务〔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的单位和个人;虚权利:是指已办理预售登记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无权利:是指未通过权属系统办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系统中不具有权利,即系统中无实权利和虚权利的单位和个人为无权利单位和个人说明:1、权属登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