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教师进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为深入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原则:谈话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谈话对象: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工作人员;经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的党政干部;需要谈话的其它党员、干部
三、谈话形式及内容:谈话形式:例行谈话、任前谈话、提醒谈话、约谈和“两同时”谈话
谈话内容:1、任职谈话
新提任和交流的学校领导干部,由学校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对其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提出廉洁从政要求
任职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
谈话内容包括:任职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党的宗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对象结合新的工作岗位实际,就廉洁从政作出表态、承诺
2、询问谈话
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当面谈话询问,要求说明情况,澄清事实
询问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谈话内容包话:指出信访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谈话对象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提醒谈话
一是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情节轻微的,直接找本人谈话,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发现某个处室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与负责人谈话,对其进行提醒、告诫或批评教育;三是对可能出现某些不廉洁行为的问题,通过打招呼、敲警钟等形式,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对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进行提示式谈话,要求站好最后一班岗,保持晚节
提醒谈话一般个别进行
对普遍性问题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的方式
谈话内容包括:指出群众对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