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兼结合、社会参加,立足实际、统筹兼顾原则,着力建设覆盖全面、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全镇灾害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 2024 年底全镇每个村有 1 名灾害信息员,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和管理灾情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队伍体系建设。 1、建好各级队伍体系。镇安监站具体负责本镇灾情管理,明确灾情管理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和灾害信息员。各村灾害信息员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灾害信息员要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在重点地区组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的通知》要求,承担消防速报员职责。 2、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各村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灾害信息员 A、B 岗,通过专兼职相结合,确保镇村灾害信息员队伍齐备,保证灾害发生后至少有 1 名灾害信息员能够及时到岗到位,第一时间掌握和报送灾情。 3、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和“集约高效、一专多能”原则,尽可能整合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资源,确保到 2024 年底全镇十个村均有 1 名灾信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含火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査等工作,兼顾灾害隐忠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 1、法律法律规范灾情统计报送。各村要设立 24 小时报灾电话,严格执行 24 小时应急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各村书记和村级灾害信息员要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灾害发生后,要严格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要求,村级灾害信息员要在 1 小时内将灾情上报镇政府,镇灾害信息员在 0.5 小时内将灾情上报到县应急管理局。对于造成 10 人以上人员死亡(合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村级灾害信息员需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接报后立即上报县应急局,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 24 小时零报告制度。接到上级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