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律法律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二、矿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总调,安全监察科,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矿实行 24 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三、总调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四、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仔细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五、生产管理考核,以总调为主,企管科、安全科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1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次。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100~200 元/次。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50~200 元/次。第三章 生产会议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罚单位22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人 100 元/次。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 20 元。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 100 元/次,罚责任单位100 元/次·天。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 2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第四章 生产准备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总调牵头,安监科、企管科、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否则,罚责任人 100~200 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