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吉 林 省 公 务 员 局 审 批 工 程 流 程 图一 、 省 政 府 机 关 公 务 员 及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单 位工 作 人 员 调 任 、 转 任 的 审 批 申请单位人事〔干部〕处申请 审批办受理并审查 合 格 不 合 格申请单位书面申请 1 份;拟调人员人事档案;公务员调〔转〕任表〔一式 4 份〕;省编办同意使用空编的批复;考核材料;竞争上岗方案、结果及考核材料〔调动中提职人员提供〕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或转任:〔1〕拟调任或转任人员的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编制员额,行政编制 50 名以下的,空 1 名行政编制;机关行政编制 51 名以上 100 名以下的,空 2 名行政编制;机关行政编制100 名以上的,空 3 名行政编制〔拟调任或转任人员的国家平安机关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编制按有关政策审核〕
〔2〕补充领导职务人员,应有相应的空余领导职数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在调出单位须具备相应职务〕
〔4〕调任人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应当具备
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5〕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新参加工作、新录用公务员、新任职人员须满试用期
〔7〕非聘用制干部及工人
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审批办反应结果一次性告知审 批 时 限 : 7 个 工 作 日2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 、 省 政 府 机 关 和 垂 直 管 理 系 统 公 务 员 及 参 照 公务 员 法 管 理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确 定 级 别 及 任 〔 晋 升 〕 调 研员 以 下 非 领 导 职 务 的 审 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