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铝业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效能监察是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定、命令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作用效果和社会效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它与廉政监察相辅相成,构成执法监察机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监察对象为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子公司、机关部(委)室及其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 第四条 效能监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的工作。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由纪监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财务、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第五条 效能监察分为事前 防 范监察、事中跟 踪 监察和事后 处 理监察。重点 是加强事前 、事中的监督检查,做 到 监督关口 前 移 。监察部门要参与企 业有关重大 问 题 的决策和实施活动。 第六 条 开 展 效能监察应 坚 持 以 下 原 则: 1. 坚 持 实事求 是、依 法监察的原 则; 2. 坚 持 为集团公司生 产 经营 服 务,提高效率和效益的原 则; 3. 坚 持 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 则; 4. 坚 持 奖 励 与惩 戒 相结合的原 则; 2 5.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6.坚持专业部门与监督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 效能监察的任务 第七条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正确履行法律或组织赋予的职责。 第八条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上级部门、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计划、任务、合同等预定的目标。 第九条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利用各种主客观条件进行科学管理,取得理想的行政管理效果。 第十条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做到市场预测准确,产品价格合理,销售渠道畅通,决策指挥正确,资金使用有效,生产过程安全。 第三章 效能监察的内容 第十一条 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是否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经营决策是否正确、经营活动是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