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主要工作办事流程图 1. 修订教学计划: 教务处下发修订教学计划指导意见 各系部室对原教学计划进行修订 各系部将修订的教学计划送教务处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学计划进行审定 将审定稿送主管院长核准 教务处将审定、核准后的教学计划编印成册颁发执行 2.课程安排: 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向教学单位下达教学任务 教学单位根据任务书安排任课老师 教学单位安排好任课老师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教学单位上报老师情况编排课表 教务处将编排好的课表发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执行 3.补考: 各教研室将补考及重修学生名册报各系部 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批后,并作出补考或重修安排 教务处将安排通知各系部及教研室 4.新生入学 新生到招生办验证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核定专业,开具入学证明(注明专业) 凭入学证明,到财务处缴纳费用 凭入学证明和交费收据到教务处办理编班手续,入学证明存教务处,收据上注明编排的专业及班级 凭已编班的收据到学工处、宿管科办理住宿手续,体检、领取相关用品,学工处组织军训,军训结束通知班主任接收学生到班级就读 5.休(停)学: 1 、 学生从系部领取《休学申请审批表》
2 、 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 、 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4 、 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5 、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6 、 教务处存档,并开具《休学证明》,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籍管理部门备案,保留其学籍
7 、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6.复学: 1 、 学生凭《体学证明》,从系部领取《复学申请审批表》
2 、 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3 、 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4 、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 、 教务处存档,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籍管理部门备案,恢复其学籍
6 、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