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区消防安全制度 1、照明电路如老化,电路出故障,班主任要及时向总务处分管领导报告,由总务处分管领导指派水电管理员及时排除故障
2、教学区内一律禁止擅自牵接电路
3、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4、教学区室内(包括办公室)严禁明火作业或明火取暖
5、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教学区
6、教师离开办公室须做好安全、消防检查,关掉所有电源
7、教学区和禁火区,严禁焚烧树叶、杂物,确需焚烧的树叶和杂物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在指定的垃圾箱内焚烧
8、各级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教学的安全
醴陵七中 2009、9 学生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生活指导老师应负责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2、生活指导老师老师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
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3、值日领导、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4、生活指导老师、值日领导、班主任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生活指导老师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值日领导、班主任负连带责任并接受处理
醴陵七中 2009、9 厨房、食堂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照明电路如老化,电路出故障,炊事员和仓管员要及时向总务处分管领导报告,由总务处分管领导指派水电管理员及时排除故障
2、燃烧用煤应堆放在远离灶门口的地方,木柴等其它点火物不准堆放有灶门口
总务处分管领导应负责检查督促
3、午间、晚上饭菜煮熟后,炊事员应认真检查,及时清除煤渣,在确保无火源的情况下,方可离开,食堂负责人要负责检查
4、总务处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房检查,发现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