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镇羊场小学 2018 年教师师德师风 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等为依据,以“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标准,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 的职业理想,不断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 平 ,不断 提升人格 修 养和学识 修 养 ,努 力造就 一支师德高尚 、业务精湛 、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重在规范、教育为主。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三)奖优罚劣、促进提升。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目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表彰的,镇级加3 分、县级加5 分、市级加10 分、省级加15 分、国家级加20 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加10-20 分。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 济 困难学生等 事迹突出的。加5-10 分。 4.遇 到突发偶 发事件 主动为学生、学校排 忧 解 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