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蒲新区第四十九小学 2016 年秋季学期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一、教育法的渊源 (一)教育法的渊源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 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 二、教育性质与方针 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三、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三)教育公益性原则(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 (九)推广普通 话 原则(十 )奖 励突 出 贡 献 原则 四、教育管 理 体制 “国务院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根 据 分级管 理 、分工 负 责 的原则,领导 和管 理 教育工 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 的教育在国务院 领 导 下 ,由地方人民政府 管 理
高 等教育由 国务院 和省 、自 治区、直 辖 市 人民政府 管 理
” 五、教育基本制 度 (一)学校 教育制 度 我国现行学制 分学前 教育、初 中教育、中等教育、高 等教育四个 等级
2 (二)义务教育制度(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四)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五)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我国的学业证书制度包括两大类: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
(六)扫除文盲教育制度(七)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构成要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