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工作考核部分 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是学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好的评价制度对于培养和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考核评价制度也是评价教师工作实绩,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必要手段
根据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围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水平,结合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中绩效原则的体现,特修改拟定本考核评价制度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8分) 1、一个学期中,出全勤不扣分
代课教师的绩效工资按照工作量折算比例:60%工作量以下不享受绩效工资,60%——80%工作量之间享受绩效工资的50%,80%——90%工作量之间享受绩效工资的70%,90%以上工作量100%享受绩效工资
2、请假: (1)、请假 3天之内每请假 1天扣0
(2)、请假超出3天,每请假 1天扣0
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为止,同时扣除本人的平均日工资
(3)、特殊假一学期可准 7天,7天请假中每天扣0
5分(3天之内扣0
2分,3天之外扣0
5分),但不扣工资
(4)、因病、因特殊事故(意外受伤、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要护理)学期请假超过 20天,学校学期绩效工资按照同级同档次减半享受,请假超过 40天,不享受学校当学期绩效工资
(5)、正常的产假不扣工资,也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6)、保胎假每月扣工资 1200元
3、迟到早退: (1)、迟到:以早晨、下午签到表为准,每迟到 1次扣 0
(2)、早退:发现 1次早退扣 1分(上午最后一节没有课时,允许提前半小时离校,不扣考核分)
4、旷课: (1)、旷课 1节扣 2分
(2)、旷课 2节视为旷工 1天,扣考勤 4分外,扣除本人的平均日工资
5、实行坐班制:脱岗 1次扣 1分(如有急事,在 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