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计划生育药具规范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和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关于实施村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规范化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县村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规范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把计划生育药具作为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免费发放为主体,以阵地、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是做好村级药具管理规范化、服务方式温馨化、服务内容规范化、发放形式多样化,提高群众满意程度的关键所在
二、目标要求按照省项目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药具服务阵地建设,配备必要的服务装备,全面提升村级计划生育药具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形成规范管理、严格监管、优质服务、满足需求的运行机制,努力满足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多样化需求,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为了确保项目高标准按时完成,决定自20XX年1月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计划到20XX年底,全县70%以上的村达到规范标准要求,打造一个符合经济、社会、人口协调发展要求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新机制
三、规范标准(一)人员管理1、村级要配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专兼职药管员
新上岗人员须经上级药具主管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1页共5页2、规范并落实村级药具服务人员工作职责
(二)阵地建设1、有一间15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平房刮磁吊顶,瓷砖地面,可与卫生室合用
2、服务室内统一配备药具储存展示橱及药具服务箱,药具宣传图版,办公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