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在区政府领导下,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根据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概况 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十四户(原十三户,后经区政府请示省局调整一户),建设项目涵盖了开展“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项目建设的八大内容。总投资 3373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1349 万元;企业自筹 2024 万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成后年服务能力 90 万吨,实现效益2700 万元。该项目的落实和实施,将极大地改善我区现有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和仓储能力,对提高我区科学管理企业、增加企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减少粮食损失损耗、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保障粮食安全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及验收情况 项目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及竣工验收情况,建设文档资料管理情况 1、2024 年 9 月,区粮食局在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领导下,根据《省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组织召开了项目主体法人、粮食局、财政局及其他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具体监督措施。项目建设实行阳光操作,简化程序加强服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法律法律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各项目建设企业及时向粮食局等部门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粮食局、财政局在项目建设期内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 2、项目建设主体法人负责本单位项目建设申报、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等工作,严格根据项目申报方案和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合理使用资金,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项目建设企业必须建立资金专账管理制度,粮食局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及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按规定比例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 3、项目建设工期:2024 年 9 月 5 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截止到 2024 年 11 月全区项目建设企业基本上完成了投资建设任务区粮食局、财政局从 2024 年 10 月末开始至 2024 年 6 月联合企业聘请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项目建设验收,根据企业投资建设内容和购置计划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4、全区项目建设企业根据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