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2024 年 8 月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检验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及配套软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猎取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的实践经验,省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普办〕决定在西安市未央区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和时间未央区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
普查数据的时点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时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
二、试点内容和方法〔一〕联网直报单位
联网直报单位为 2024 年 5 月底核准纳入一套表的调查单位,采纳 PDA 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通过网络直报平台填报试点普查表
普查表式包括
〔701 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
〔704 表〕和
科技活动情况
〔非工业〕〔707 表〕等综合试点普查表
〔二〕非联网直报单位
未纳入联网直报的法人单位〔金融业一级法人企业除外〕产业活动单位,采纳 PDA 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填报
〔711 表〕
金融系统、铁路运输业一级法人单位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填报
〔701 表〕
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个体经营户
采纳 PDA 进行定位、证照拍照,并填报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712 表〕
〔普查表式、指标解释见附件 1 和附件 2〕三、试点工作安排〔一〕前期准备工作
〔8 月 11 日前〕 1
省、市、区三级联合成立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试点工作机构;选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参见附件 7〕
省经普办业务组和数据处理组负责协调准备试点用 P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