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股份承包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1、 为全面、高效地履行施工合同,规范施工项目管理和生产要素市场行为,提高项目效益,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实现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以项目实行以管理入股责任制,模拟股份化管理模式,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对工程项目管理负全面责任
3、项目管理坚持“管理入股、过程控制、目标考核、奖惩兑现”的原则
二、项目经理部 1、 施工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部是在建设公司的支持下,由项目经理组建并领导实施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2 、 项目经理部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以市场为指导、实行指标考核、责任经营管理的方式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的临时性管理机构,随着合同的签订而成立、项目的终结而解体,属建设公司项目施工管理层,接受分公司业务部门的指导,负责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结算完成全过程的施工管理
3、 项目经理部的各类管理人员均实行岗位聘用制,除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由分公司聘任之外,其他人员均由项目经理聘用,聘期原则上以工程项目的工期为期限,项目结束后解聘
由项目经理聘用的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有权 解聘或 退 回 不能 胜 任本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
如 出 现部门负责人或 重 要岗位上人员变 动 ,应及 时将 情 况 向 项目管理处 上报
三 、项目经理的责权 利 ㈠ 项目经理的职 责 (1 ) 代 表 分公司实施项目管理,贯 彻 国 家 有关 法律 法规和强 制性标准 ,执 行企 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 护 企 业的合法权 益
(2 ) 履行分公司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及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
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 ) 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工期、质量、成本、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 )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