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2 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报了投标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投标有效期,且上述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b.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要求列表逐条对应做出响应;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函、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b.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响应情况等相应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招标人指 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 行 保函形式提交,银 行 保函的格式、开 具 保函的银 行 均满 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人提交了银 行 保函原 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 提交授权委托书 ,并且授权人和被 授权人均在授权书 上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 签署投标文件的,需 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并且由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 份 证明上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 标 人 未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投 标 ; (7)投 标 人 若 提 交 降 ( 提 ) 价 函 , 降 ( 提 ) 价 函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未发 生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3.2.3 项 ( 5) 目 规 定 的 情 形 ; (8)同 一 投 标 人 未 提 交 两 个 以 上 不 同 的 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