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 年某市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总结 2011,我院认真落实《关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原则,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立足点,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抓机制建设,规范青少年维权工作 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全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整套运作顺畅的长效机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办公室,切实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把维权工作列入全院业务绩效考核机制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进度、年底有总结。侦监科、公诉科均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配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具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丰富经验的女性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 二、抓审查办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 始终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一是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坚决贯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方针,做到快审快结。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可捕可不捕的尽量做到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做到不诉。如2011 年我院在审查办理池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嫌疑人池某某系未成年在校生,其因哥们义气、一时冲动而跟随其表哥卓某等人将被害人谢某某殴打至重伤。为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极力居中调解,后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我院对池某某作出附条件相对不起诉的决定。2011 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 件 39 人,批捕16 件 34 人,不予批准逮捕4件 5 人;对 5 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不起诉;对确需提起公诉的未成人刑事案件,积极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有26 件 54 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缓刑。二是全面落实平等保护措施。建立心理测试援助、全程化法律援助、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