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洪镇城南中心幼稚园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为了增进本园健康、迅速的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从我园实际状况出发,特制定如下细则:一、师德师风1、举行集体活动注意谈吐仪表,影响幼稚园形象者、不服从安排者、无故不参与者、扣 2---10 分
2、任何状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争执,否则根据情节酌情扣 1---5分
3、不得在教职工之间互相说长道短、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发现一次扣 5 分
4、严格使用一般话,发现一次不说一般话扣 1 分
5、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 2---5 分
6、对家长及有关人员来园征询,热情积极予以解释,态度很好加 1分,不理会扣 1 分
7、每年各班自行召开一次家长会,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可得 2分,否则每人扣 2 分
8、每月更换家园联络内容一次
否则每次扣 0
9、有针对性的做好家长工作,积极积极地争取家长配合
否则每次扣 1 分
10、接到家长投诉,所在班级教师依情节每次扣 1-3 分
11、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调动幼儿和互相调课,发现一次扣 5 分
12、获家长、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者酌情奖励 2---10 分
13、为本园发展献计献策或作出突出奉献的人员奖励 2---10 分
二、政治业务学习1、学习开会时间,请假一次扣 2 分,迟到扣 0
5 分,无故缺席扣 5分
2、园内学习、教研一次加 1 分
3、每月两篇教学随笔或教育笔记、一篇钢笔字、一幅简笔画、一篇毛(粉)笔字,月底交送,准时交送按质量分别加 2---4 分,否则,扣 2---4 分
三、保教工作1、准时完毕各项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 1 分
2、提前备课,不得照抄教参,课后要有教后感,检查时评估等级,依次加 3 分、2 分、1 分,检查时缺一次扣 2 分
3、班级状况观测记录、周计划以班为单位,每周一放学前交,准时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