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法干警考试备考指导:历史重要考点之保辜制度02 月 15 日 13:40:41 来源:宁夏中公教育政法干警考试即未来临,目前正是备考的黄金时期,中国法制史源远流长需要大量记忆,显然把整本书记下来的也许性比较小,现阶段要做的就是把重点划出来,在此中公教育专家就将其中比较重要的考点进行梳理与总结,以便考生们高效备考,本文重点讲解唐律之保辜制度。唐律为明确因斗殴而导致的法律责任,沿汉律旧制,尤其规定了保辜制度。所谓保辜制度,就是规定违法犯罪行为人,在法定的期限内积极救济被害人,在保证被害人不出现更为严重的社会后果的同步,违法犯罪行为人也可以承担比较轻的犯罪责任。例如《唐律疏议•斗讼律》规定:违法犯罪行为人以手脚殴人者,法律规定其在十日内,想方设法救济被害人,如被害人恢复原状,违法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斗殴伤人的责任。而不承担十日以外被害人所出现的意外后果。此外,因以手脚殴人与用械具、汤水、热油等物伤人程度不一样,唐律对后者则规定了不一样的保辜期限,规定他们在法定的期限内积极救济被害人,减轻伤害后果,则可承担以器物伤人的法律责任,而不必承担保障期限外的意外后果。【实例分析】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支体及破骨者五十日。【疏】议曰:但凡殴人,皆立辜限。手足殴人,伤与不伤,限十日;若以他物殴伤者,限二十日,“以刃”,刃谓金铁,无大小之限,“及汤火伤人”,谓灼烂皮肤,限三十日;若折骨跌体及破骨,无问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疏】议曰:“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谓辜限内死者,不限尊卑、良贱及罪轻重,各从本条杀罪科断。“其在限外”,假有拳殴人,保辜十日,计累千刻之外,是名“限外”;“及虽在限内”,谓辜限未满,“以他故死者”,他故谓别增余患而死,假殴人头伤,风从头疮而入,因风致死之类,仍依杀人论,若不因头疮得风,别因他病而死,是为“他故”:各依本殴伤法。——《唐律疏议》卷第二十一《斗讼》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问题:(1)何谓“保辜”?“辜限”确立的根据是什么?(2)保辜立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3)何谓“疏议”?试结合上述引文谈谈“疏议”的重要作用。【参照答案】(1)保辜,是指法律对于殴人致伤案件,在保留罪名暂不停处的前提下,确定一定的期限(辜限),责令致害者为被害人治疗...